走进家园  │ 组织工作  │ 干部工作  │ 人才工作  │ 党校工作  │ 基层党建  │ 文件学习 
所有栏目  
走进家园
组织工作
干部工作
人才工作
党校工作
基层党建
文件学习
工作动态
工作通知
学习资料
专题教育活动
学生党员公示
教工党员公示
干部任免
走进组织部  
工作通知 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做好201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生党员管理,准确掌握我校新生党员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及审查依据

对2019级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依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内容

1、发展党员程序、条件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重点审查新生党员是否在学习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的资格;是否在离校前三个月内发展是否存在异地入党,即在原学校上学时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家庭所在地的党组织发展入党;是否经过团组织推优;是否经过政治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表和入党志愿书中提及的亲属是否均被政审;是否经过党校培训,成绩合格后发展;申请入党是否年满十八周岁;申请入党后一个月内是否有组织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是否满一年等。

2、档案材料是否真实。

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必须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审查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印章等是否前后矛盾、是否真实;内容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如《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出自一人之手、时间前后矛盾或关键处有涂改,介绍人未填写意见或上级党委没有指派专人谈话,审批机关没有审批权限等。

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对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目录”(附件1)逐项进行核对,党员材料缺项、填写不规范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函调,予以补填或纠正,不允许让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回原单位进行补填。

4、其他难以确定的情况,请将待确认的新生党员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进行相关调查核实。

三、线上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新生党员关系转接工作。线上新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必须在线下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全部结束无误后才能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须于10月11日前完成新生党组织关系线上转接。转接工作由新生党员原学校发起申请,转入党委(党总支)落实具体转入党支部。

四、有关要求

1、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初审,应指派专人负责查阅新生党员档案,同时应指派2名同志专门负责新生党员谈话工作,其中1人应为查阅该新生党员档案的同志。谈话了解单独进行,并应做好谈话记录。谈话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新生党员的入党动机及其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了解新生党员对其入党过程关键环节的复述与党员档案记录是否一致等。

2、通过审查后,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填写《201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201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报告》(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连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一并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8076958@163.com。

3、要及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新生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纳入党员管理。特别是对新生预备党员,要按《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管理、转正等相关要求,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4、要认真做好对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培养工作;同时要本着“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新生加入党组织的思想意识的启蒙教育工作,为吸收更多的优秀青年学生及早加入到党组织中来做好基础性工作。

附件:1、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参考目录

     2、201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表

     3、201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报告

 党委组织部

   2019年9月5日

 
>>返回

版权所有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