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方案的通知》(秦学组办发〔2018〕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支部标准化、规划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经校党委研究,现将我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基层党委(党总支)抓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委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贯彻落实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校党委为我校所有基层党支部配发一册《条例》单行本、一张《党支部工作挂图》。充分利用校园网“两学一做”专题专栏,学院网站党建专栏,集中刊发《条例》,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进行宣传,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研讨。鼓励各级党组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微党课、红色朗读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读《党章》、学《条例》”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激起宣传浪潮。
二是持续深入学习。基层党委(党总支)中心组要将《条例》纳入学习内容,本月底前至少集中学习1次;分党校要将《条例》纳入教育课程,正在举办的班次要通过适当形式增加《条例》相关内容,尚未举办的班次要及时调整优化课程设置,确保《条例》覆盖到所有班次。党支部书记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练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各基层党支部要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研读、逐条逐段学习《条例》,本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基层党委(党总支)可结合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知识答题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三是认真对照检查。开展党支部工作“回头看”,组织各党支部对照《条例》,认真开展自查。重点对照检查4个方面。 一查组织设置是否全覆盖。有没有不足3名党员的“小支部”,超过50名党员的“大支部”;落实该组建的是否组建,该调整或撤销的是否及时调整或撤销。二查工作任务是否全面覆盖。党支部是否全面、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党章》《条例》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不同类型党支部,如机关教职工党支部、离退休人员党支部、院(系)教师党支部及学生党支部,承担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三查组织生活是否从严从实。检查支部层面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内容、形式、要求是否熟悉掌握、准确理解;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四查组织保障是否落实到位。基层党委(党总支)是否定期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否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制度、联系点;党支部建设情况是否列入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基层党委(党总支)是否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足够经费保障。
四是严格督促落实。通过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基层党组织在党支部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短板、漏项,逐级、分类列出整改事项清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按照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力求长效的指导思想,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基层党委(党总支)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加强支委会建设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供必要保障等方面整改;基层党支部重点在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整改。基层党委(党总支)及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后,要按照任务类型和客观条件,逐条逐项落实,推进我校党支部建设逐步标准化、规范化,确保2019年7月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