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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8年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现就我校选派2018年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村地点和帮扶时间
  青龙县大巫岚镇陈台子村和张庄村。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为3年。
  二、选派数量
  按照要求,我校拟选派驻村干部6名。
  三、人选条件
  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干部,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第一书记一般应为处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鼓励熟悉热爱农村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有涉农方面技术专长的干部驻村,鼓励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身体健康、个人有意愿到农村工作的干部驻村,鼓励任职期满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继续驻村。
四、明确职责任务
(一)宣传党的政策。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 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脫贫困内生动力。
(二)推动精准脫贫。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监管扶贫资金项目;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三)帮建基层组织。帮助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协助县乡党委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出建议,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四)为民办事服务。组织开展“暖心行动”,经常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就医、上学等实际困难;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帮助贫困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五)提升治理水平。加强法治教育, 推动移风易俗,引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督促落实《河北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推动村级组织和村务工作规范运转;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
  五、人员管理
按照“一人一档案、一年一考核、干好要重用”的思路建立管理机制。任职期间,脱离原工作单位,不承担派出单位其他工作任务,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村,原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0天。
  六、激励措施
选派人员在村工作认真,较好完成扶贫任务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通讯补贴、交通补助;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在干部教师年度考核时予以倾斜;在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量化倾斜。
七、选派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驻村干部选派工作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党委(党总支)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要坚持驻村帮扶与锻炼干部相结合,重点推荐有培养前途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工作。要坚持“选强将”“挑精兵”,把真正能派得出去能出业绩的干部推荐上来。
  本单位人数在15人以上的,每个单位和部门推荐2名人选,其中1名要求是处级干部;本单位人数在15人以下的,每个单位和部门推荐1名人选(中层干部或科级及以下干部、教师均可)。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人选需经班子充分酝酿并征求本人意见。各单位推荐人选必须是真推荐真派出。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月18日(本周四)6:00前将本单位本部门推荐人选名单纸质版(书记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zzb8117@126.com)。

  附件:
    1.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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