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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字〔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重要作用,现就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两项法规学习教育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填报范围内的每名领导干部要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切实做到忠诚老实,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二、认真做好领导干部集中填报
  2018年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按继续填报填写。领导干部填报前认真学习两项法规,仔细阅读《报告表》中的填表须知和每一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所填内容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认真核实,确保填报内容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在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中经组织认定存在漏报或隐瞒不报情形的,须在今年集中填报时对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具体事项进行完整填报。
  三、填报人员范围及相关工作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范围为:内设管理机构(学校职能部门)领导人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不包括处级组织员、纪检监察员);
  2、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诺签字,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
  3、填报范围内的每名领导干部认真填报《报告表》并进行认真核对,对填报不规范、不完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4、领导干部请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学校组织部领取《报告表》。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联系,组织部工作人员将及时释疑解惑,协助做好填报工作。
  5、《报告表》请于2018年1月18日17:30前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068117,联系人:张旭尧。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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